江西中医药大学成为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共建江西中医药大学的意见》(赣府发[2020]14号),标志着我校正式成为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高校。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坐落在“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学校坚持“为国家改革发展服务,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办学宗旨,弘扬“惟学、惟人、求强、求精”的校训,以“培养适应社会进步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已成为以中医药教育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结合特色鲜明的高等中医药院校。近年来,学校获全国和全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单位,入选“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国创新创业教育50强高校”。
根据《意见》,通过共建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力促进学校改革与创新,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中医药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将学校建设成为培养高素质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医药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基地、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基地、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中医药教育国际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成为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用结合特色鲜明的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中医药大学,更好地服务健康中国建设,服务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意见》指出,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指导支持,加大对学校一流学科建设、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国家级人才申报、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学位点建设、重点实验室申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带动学校整体水平的提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指导学校特色发展,指导学校深化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在学校建设和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学校特色发展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并在申报行业科研专项等重大项目上给予倾斜支持,积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推广与合作。江西省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支持我校建设和发展,继续把我校作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纳入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发展需要,给予重点倾斜与支持,加大对学校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学校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重大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成果申报与建设,学校附属医院建设和增设工作,以及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江西地域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
我校将以此次共建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意见》要求,积极主动对接,扎实推动共建任务和目标的实现。不断推动学校内涵建设与发展,坚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学科建设和科技工作力度,积极发挥学校医疗、科技、人才等资源优势,服务区域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国际化水平,加快建设世界中医药名校进程,助力“健康中国”和江西中医药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