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多项成果获得2019年度江苏省及教育部科学技术奖
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苏科成发〔2020〕22号),我校获得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12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
在之前教育部公布的奖励中,我校获得2019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6项,其中自然科学奖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刘庄教授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青年科学奖(全国仅10项,系我校首次获得该奖项),我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奖总数并列全国高校第12位。
“十三五”以来,我校多项成果获得江苏省及教育部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3项,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4项。相关成果提名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16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2017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2019年度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获奖数量历年最多,总数位列全省高校第2位,并列全国高校第11位。
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注重交叉发展,强化协同研究,不断健全科技奖励工作机制,提前布局、精心策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广大教师继续发扬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大力推动原始创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守正笃实,锐意进取,不断取得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