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获得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总学分、各模块学分(包括必修课、专业任选课、校公共选修课、实践教学学分)、辅修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冲抵原则。
(1)必修课可冲抵选修课,专业任选课可冲抵校公共选修课,高学分课程可冲抵低学分课程。
(2)辅修课可冲抵校公共选修课。若修满辅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可冲抵校公共选修课的全部学分;若未修满辅修专业课程学分,则按照当年学期内获得的辅修课程学分冲抵校公共选修课学分且最多冲抵4学分。
(3)若课程内容相似,学分相近,经学院确认,可以冲抵。
(4)学分冲抵,必须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才可实施。
3、汇总核对。
各学院对照课程冲抵学分条件,将学生冲抵学分的结果汇总核对。
主修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申请主修学位标准(参照2021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1、成绩绩点1.8(含)以上;
2、无记过及以上处分(已撤销的不计);
3、英语成绩要求:
(1)非外语专业、非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四级成绩360分(含)以上。
(2)艺术类专业:通过学校英语考试。
(3)外语类专业:《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对外语水平要求的实施意见(试行)(校学位字【2018】2号)》的条件。
辅修专业学位资格申请审核
1、辅修专业学位申请,需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登记、审核。
2、应修完主修、辅修专业规定全部课程,通过辅修专业的论文答辩。其他参照主修学位标准。
3、缴清辅修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