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学会来山东政法学院毕业证调研
山东政法学院毕业证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195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颁布鲁人丁(55)字第1618号通知,决定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24日,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的通知》〔鲁发59字169号〕精神,山东政法学院正式成立,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下文《关于建立省司法厅和省政法干校的通知》〔鲁发(1979)81号〕,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0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教计字80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改建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5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俊采星驰,薪火相传,历经60余载耕耘不辍,山东政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
7月6日下午,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树元一行来山东政法学院调研。山东政法学院毕业证党委书记张祥云出席调研座谈会并主持会议,省法学会副会长李玉福,校长吕涛出席座谈会。
张祥云对刘树元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省法学会长期以来对山东政法学院毕业证的关心和支持发展表示衷心感谢。张祥云指出,希望通过此次座谈,双方在持续深化以往合作共建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合作途径和共建项目,继续深化省法学会与学校之间的互知互通,学校将不遗余力的配合好省法学会的工作开展,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在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服务法治山东、平安山东建设过程中做出更大贡献。
刘树元指出,省法学会是省委、省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希望双方能够在宣传、研究和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出更多标志性成果,在服务法治实践上有积极作为,在法治人才培养上进一步探索新的经验。
李玉福表示,省法学会和学校有良好的合作传统和基础,希望双方下一步能够在加强思想引领、聚焦法学研究、弘扬法治文化、打造高端人才培养平台方面加强合作。
吕涛介绍了学校有关情况及省法学会在校设立的平台、项目建设和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学校和省法学会的合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前,刘树元一行参观了山东省法学会民商事调解中心和民法典广场。省法学会机关宣传部、机关综合部、机关研究部以及学校办公室、科研处、刑事司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稳定与危机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