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在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第二建设期绩效评价中取得佳绩
近日,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公布了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第二建设期绩效评价结果,我校牵头建设的四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在此次评价中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其中“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被评为A+等次,“血液学协同创新中心”、“放射医学协同创新中心”被评为A等次,“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被评为B等次,评价成绩居全省高校前列。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客观总结各中心建设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各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以评促建,促进各中心如期取得建设成效,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四年对中心组织一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资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本次评价采取形式审查、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历时近五个月,全省共有71个中心参加评价,其中有6个被评为A+等次,26个被评为A等次,26个被评为B等次,11个被评为C等次,2个被评为自主发展。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国家-省级-校级”三级协同创新体系。为了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学校在2019年底即启动了筹备工作,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精心筹划和部署安排,合理整合资源,在材料组织等方面进行跟踪指导,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评审和预答辩,突出我校中心的优势,有效地保证了我校中心的竞争力。四个中心围绕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各项建设和改革工作,在运行保障、机制体制创新、建设与创新成效、重大标志性成果等方面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了显著的“示范效应”,受到了绩效评价专家的高度肯定。
我校将以此次评价为新起点,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推进协同创新事业发展。各中心要认真编制下一个建设周期发展规划,深入推动中心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强力支撑,为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贡献。
根据省考核委统一安排,1月13日,苏州大学2020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汇报会在天赐庄校区敬贤堂召开。省第八综合考核组组长、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李洪天出席会议并讲话,综合考核组副组长、南京工程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陈德静,综合考核组联络员、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二级调研员李一宁等综合考核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江涌主持。
李洪天在讲话中阐述了开展综合考核的重要意义,介绍了综合考核的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对做好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综合考核作为中共江苏省委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其正向激励作用、发展引领作用、综合促进作用不断彰显,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认可和推广。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核的重要论述,提升综合考核目标定位,推动考事与考人深度融合。综合考核的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年度成效考核、党的建设年度成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考核步骤由工作汇报、民主测评和评议、个别谈话、现场了解核实4个环节组成。他要求,综合考核工作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高度负责、实事求是,密切配合、有序推进,严明纪律、树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