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最早成立的公办高等学府,始建于1949年秋。学校身是"国立海南师范学院",院址琼山县府城镇海南琼台书院内。1951年,学校搬迁到府城镇西北部的私立琼海中学内(今海南中学),范会国任院长。把琼海中学、汇文中学与匹瑾中学等校合并为海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何仁楷任主任(校长)。
1952年7月,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海南师范学院的二、三、四年级学生和部分教师归入其他院校,部分教师和一年级学生留在原址成立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53年,院系又进行调整,海南师范专科学校并入华南师范学院(今华南师范大学)。1953年9月海南师范专科学院撤销,海南师范专科学校附中接收其校址和部分图书、仪器,改建为海南中学。
1958年,在海南中学校园内重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同时在原有的校舍、部分图书设备基础上从海南中学、琼台师范学校抽调部分优秀教师充实海南师范专科学校的师资力量,经过筹备,1958年秋季正式招生,吴耀南任校长,复办后,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学校开设中文、政史、数学、物理、生化、俄语、体育7个专业,学制2年,该年招生280人。
1962年,全国高校院系再次调整,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师范专科学校、海南工业专科学校、海南教师进修学校、先后并入海南师范专科学校,是当时广东省保留下来的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大学停办。
1984年海南师范专科学校撤销。1986年,学校复办,恢复海南师范学院校名。
1978年,琼台师范学校创建。1979年琼台师范学校改名为海南教师进修学院。1985年海南教师进修学院更名为海南教育学院。
1999年,海南师范学院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新海南师范学院。
200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该校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4年,教育部同意在学校原有基础上筹建海南师范大学。
2007年,学校正式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并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
2008年,学校被海南省人民政府列为海南省属重点大学进行建设,同年秋,文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和经管学院入驻海口市桂林洋大学城。
2010年8月30日,化学与化工学院、政法学院迁入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2010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将学校列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建设单位。
2012年7月6日,教育科学学院迁入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办学规模
院系专业
二级学院 | 专业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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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 |
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绘画 |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 |
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 |
海南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英语教育方向、数学与科学方向) |
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法学 |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
海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 英语、日语 |
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
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电子商务、软件工程 |
海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 |
海南师范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 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