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济南城市建设工程学校宣告成立。学校设工业与民用建筑、房屋卫生设备两个专业,学制三年,在校生规模1500人。1958年初,学校交由山东省城市建设局领导,并改名为济南建筑工程学校。同年8月,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由山东省政府管理,改名为山东建筑学院。1963年9月30日,山东建筑学院正式撤消停办。1963年10月1日,更名为山东济南建筑工程学校。1966年6月,“文革”开始,学校教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中断招生五年。1978年4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恢复本科办学,山东省建筑学校改建为山东建筑工程学院。1982年成为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96年11月,学院进入全国“百校联网”先进行列。1997年,学校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3月省政府发文,将山东省地质学校山东省建筑工程学校并入学院。山东省地质学校与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校本部合并,山东省建筑工程学校改为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济主校区。2006年,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山东建筑大学。 2012年12月,国务院学位办发布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名单,山东建筑大学的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人才培养项目通过评估。山东建筑大学部分专业升为一类本科招生。2013年6月7日,学校建筑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六个专业,自2013年起在山东省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招生。2014年新增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文理兼收)、风景园林、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等四个专业在山东省纳入本科一批招生。至此,学校共有十个专业实现山东省本科一批招生。9月,学校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5年新增一本招生区域,在内蒙古招生20个专业,全部列入本科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