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为沈阳师范大学所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遵循教育部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招收本科各专业除国际经济与贸易外均为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兼招俄语考生)。
地处美丽的海滨城市——辽宁省兴城市,坐落在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气候宜人、交通便利的兴城高教园区。辽宁财贸学院自成立以来,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办人民满意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办学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原则,秉承“团结、勤奋、创新、奉献”的办学宗旨,确定了学院“培养有道德、有文化、有能力、有奉献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累计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近2万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方正、博学、爱生、敬业”的教风,全院教职员工立志献身于教育事业,培育和弘扬“改革创新、孜孜以求”的大学精神,秉承“团结、勤奋、创新、奉献”的校训,坚定“励精图治、团结拼搏、朝气蓬勃、争创一流”的大学信念,努力建设一所面向地方,服务基层,有特色的普通高校。学院打造了英语、会计学两门省级精品课程,艺术系教学团队被评为省优秀教学团队,承担省级教育立项课题十项。
学院重视德育教育,坚持特色办学,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努力推进“两个转变”即:在做人上,让学生从主要关注卷面评价转变到更要关注行为评价、社会评价上来;在做事上,让学生从主要关注课堂成绩转变到同时重视实际能力的锻炼上来。形成了“惜时、乐学、进取、强能”的学风,加快发展和建设步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高度重视德育教育,加强理论教学,着力突出实践教学,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系统的教学、丰富的教育实践和能力训练等,强化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院不断办出质量、办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