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出台意见:采用"放水养鱼"思路处理部分企业纠纷 时间:2015-09-16 在线QQ: 微信电话:【13347387089】 点击:次 四川省高院近日发布《关于依法审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发突出矛盾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对于涉企业债务、企业破产等案件,意见要求,要针对不同情况灵活采取审判策略:对于一些基础条件好、尚有挽救可能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思路,通过多种方式促成债权人给予负债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一些被市场淘汰、确已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引导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和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依法优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厉制裁恶意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等行为。 上一篇:河北师范大学将与北京师范大学将开展全面交流合作 下一篇:嫌犯抱走2岁男孩作案的理由竟是想有个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