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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毕业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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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8月,经中共山东省委决定,由山东师范学院艺术系与山东省文化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山东艺术专科学校。

1958年9月25日,在鲁迅诞辰纪念日举行开学典礼。

1962年,在国民经济调整、整顿中,山东艺专暂停招生。

1964年7月,改建为山东省艺术学校。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改建为山东艺术学院,开设本科专业。

2001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山东艺术学院与山东省戏曲学校合并,为艺术教育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

 

 

院系专业

截至2014年4月,学校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13个教学单位,设置31个本科专业(含57个专业方向),8个专科专业。

本科专业(方向)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钢琴调律)、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绘画(油画)、绘画(版画)、绘画(新媒体艺术)、绘画(壁画与公共艺术)、美术学(师范类)、雕塑、美术学、中国画、书法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音乐治疗)、音乐表演(音乐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摄影、艺术设计学、工艺美术、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动画、绘画(鉴定与修复)、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

专科专业(方向)

装潢艺术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主持与播音、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文化事业管理(中外合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

学科建设

截至2014年4月,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有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还是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试点单位和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有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3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2个学科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

硕士学位一级学科
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4]
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音乐学。
省级重点学科
美术学、戏剧戏曲学。
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
美术史论、文化艺术管理学、设计艺术学。
泰山学者岗位学科
音乐学、民族音乐。

 

 

山东艺术学院主要领导(2014年)
姓名职务
李宗伟党委书记
张志民党委副书记、院长
王力克党委副书记
刘大力党委委员、副院长
刘晓静副院长
高启光党委委员、副院长
兰绍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