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教育服务中心移动版

首页 >> 证书样本

西北政法学院毕业证样本

http://www.lxjyflxxw.com/_backup/_upload/2f4bae6b747bec34738d3afdd4d542e7.jpeg


(一)陕北公学——党在延安创办的第一所干部高等学校(1937-1941)

1937年,为了培养抗日干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决定成立陕北公学,校长成仿吾,副校长罗迈(李维汉),校址定在延安东门外。

毛泽东主席给陕北公学学员讲课

1939年6月上旬,党中央决定将陕北公学、鲁迅艺术学院、安吴堡战时青年训练班、延安工人学校四校合并,组成华北联合大学,开赴敌人后方办学。

1939年11月,中国共产党党中央为了培养更多抗战干部,决定复办陕北公学,又称后期陕公,校址在延安北门外原址。

(二)延安大学——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1941-1949)

1941年9月,陕北公学(后期)与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吴玉章任校长,校址在陕北公学原址。

1943年,延安“鲁艺”、自然科学院、民族学院、新文字干部学校并入延安大学。

1944年,行政学院并入延安大学。

(三)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49-1954)

1949年,为了培养适应新中国政权建设所需的各类干部,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迁到西安,改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陕西省政府主席马明方兼任校长,民大校部和二部迁驻高陵县通元坊;一部、三部迁驻泾阳永乐店。

(四)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1954-1958)

1953年3月,为了提高西北地区政法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改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成立西北政法干部学校。

1954年,更名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校址由通元坊迁至西安南郊。

(五)西安政法学院—西北地区第一所高等政法院校(1958-1962)

1958年8月,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

(六)西安政治经济学院(1962-1963)

1962年,西安政法学院、陕西财贸学院合并为西安政治经济学院。

(七)西北政法学院(1963-2006)

1963年8月,国务院作出把西安政治经济学院分为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北财经学院(陕西财经学院)的决定。同年9月1日,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到“文革”前,成为全国著名的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文革”期间,学院惨遭破坏,直至1972年撤销。

1978年8月,国务院批准西北政法学院在原校址复办。

1979年,学校开始招生,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

1980年,划归司法部主管。90年代末,学院形成法学为主、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2000年划转陕西省,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高校。

(八)西北政法大学(2006至今)

2006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2007年,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获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国家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10年5月, 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立中国法学教育的核心院校合作联盟,即“立格联盟”。

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30家院校之一。

2012年,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14年,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公安专业(侦查学、治安学两个专业)人才,采用“3+1”模式,第一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后三年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习。

2014年9月,获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6年1月,成立中国首家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同年3月,反恐怖主义研究院入选首批“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2017年5月,西北政法大学与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邮电大学签约共建“长安联盟”。这5所高校的大学生可前往任意一所大学,跨校选修学分、攻读辅修专业,同时,5所高校的各类教学资源和教师资源均可实现开放共享。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

截至2018年5月,学校设有19个学院,承担研究生、本科生等各类学生的教学任务。设有30个本科专业,辐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艺术等专业大类。现有法学、哲学、理论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

下属学院开设专业(方向)

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法学(刑事法)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法学(行政法)

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

治安学、侦查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

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管理
西北政法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法学(民商法)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法学(国际法)

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

英语(法律英语)、商务英语、朝鲜语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法学(经济法)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法制新闻)、广播电视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西北政法大学司法官教育学院

/

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师资力量

学校汇集了一支博学敬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一大批教师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社科名家”“陕西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实践经验的积累,积极推行专家教授、青年教师去实务部门任职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同时,还聘有一支由著名学者、实务专家组成的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队伍。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坚持把人才培养工作放在首位,以学生为本、质量立校,建构起课堂教学、实验实训、科研训练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学生的养成教育,为全部本科生配备了导师,对学生大学四年的生活、学习、深造、就业等予以全面的指导帮助。网络课堂和课程资源中心实现了所有本科课程资源的网上共享和师生的教学互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国家级创新实验区,法学实验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哲学、侦查学、新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证书编号规律:
毕(结)业証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 一规范为18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証书注册号由学 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他 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 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7位 为学校对毕(结)业証书编排的序号。2002年学历证书 编号扩充至18位(但当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 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 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 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 、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 ;第17位为校验代码。

(三)办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网络教 育为7。

(四)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 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毕业证分类、打印规则、相片要求、签名章:

统招毕业证书:97年以前全是手写的,97年以后,陆续打印。相片从98以后,全部是彩色。成人教育毕业证书:2001以前,全部手写,相片黑白,2001年后,全部打印,相片彩色 。 自考毕业证书:2003以前自考,发证机关,都是省教委发放的样本。2000年左右毕业证的相片大多是红色的背景, 06,07年以后才要求是蓝色背景。校长签名章的种类从外形上区分有二大类,即方章,条章,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基本上都是方章,二千年左右开始出现条章,现在校长签名章是方章条章并存!校长签名章在使用时候又分红蓝两种颜色,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基本上都是红色,二千年左右开始出现蓝色,现在蓝色使用多过红色了!